《慾望之城》觀後感
澳門第一次當主角,鏡頭是偷來的|2001
一、二〇〇一年四月一日,新口岸的那一夜這部片子上畫前一個月,澳門發生過一件事。二〇〇一年四月一日凌晨三時,司法警察與治安警察近一百人,穿上防彈衣,帶同警犬,分頭走進新口岸一帶的卡拉OK、迪斯科舞廳與夜總會,逐個查身份證。…

一、二〇〇一年四月一日,新口岸的那一夜
這部片子上畫前一個月,澳門發生過一件事。
二〇〇一年四月一日凌晨三時,司法警察與治安警察近一百人,穿上防彈衣,帶同警犬,分頭走進新口岸一帶的卡拉OK、迪斯科舞廳與夜總會,逐個查身份證。行動進行了兩個多小時,一百多名未能出示證件或身份有疑問的人被帶回警局。
那個月,澳門的夜還沒有被後來的事改寫——賭權要到翌年才開放,金沙要三年後才開,威尼斯人還要六年。那幾年的澳門剛剛回歸一年多,失業率在高位,街頭的罪案新聞幾乎天天有。新口岸那一片新填海出來的地,夜裡亮的燈多半不是給遊客的,是給那些拿著三天、一個月或一年期限的旅遊證件,又或者什麼證件都沒有的年輕女子。
她們從珠海辦證過關,住宿由人安排,收入由人代收,連哪一天能回家都不是自己說了算。當年的司法案卷裡記著這樣的事:有人以一萬二千港元辦一張三天期的旅遊證,有人為一整年的證件付三萬三;到了澳門,賺的錢先還墊付的「投資」,還完才輪到自己。電影裡那句「由大陸經拱北到澳門」,聽起來像一句劇情說明,其實是一條真實存在過的路線,路上走的是活人。
同年五月五日,《慾望之城》在香港上映。
我看這部片的時候,先想起的不是劇情,是那則報導的日期。四月一日凌晨,警車開進新口岸;五月五日,同一座城的同一種夜,被搬上銀幕。中間隔著三十四天。這不是巧合,這是同一個城市在同一年裡,被兩種不同的目光各看了一次——一次是警方帶著名冊和手銬,一次是葉偉民帶著攝影機。
而這部片的特別之處,恰恰在於它把那一夜的日常拍成了故事本身。
二、十七年後回來的女兒
十三妹從加拿大回來,離開十七年。
她在家裡排第十三,前面十二個哥哥全是父親收養的,她是唯一親生的那一個。父親患了柏金遜症,生意沒人管,她被召回來。她以為父親開的是酒店,做旅遊,體體面面。回來以後才知道,那個「酒店生意」是什麼。
這個設定有一種近乎殘忍的乾淨:一個讀設計、在海外生活了十七年的人,被送回自己的家鄉,去接手一個她完全不懂、而且從來沒想過要懂的行當。她既是原居民,又是外來人。她說的話是對的,她做的事是對的,但她對這座城的認識,可能比任何一個在賭場門口抽煙的司機都少。
片方給她的身份寫得很具體:統領各國佳麗超過一千人,佔業內八成生意額。這句話我讀了兩遍。八成。一個城市裡八成的某種生意,握在同一個人手裡——這聽起來像神話,但放在二〇〇一年的澳門,它只是生意。
而我更在意她回來的那一種狀態。我認識一些離開很久才回來的人,他們回來以後最常說的一句話不是「變了好多」,而是「我不知道現在這裡是怎麼運作的」。土地、人情、規矩,全部換過一輪,而你手上那張舊地圖還印著十七年前的街名。十三妹就是這種人,只不過她要接手的那盤生意,連地圖上都沒有標。她回家,可是她進的是一間她不認識的公司,在一座她不認識的城裡。
而那些「各國佳麗」,電影裡是這樣来的:中段有一場,由舞小姐自己講述,怎麼從大陸經拱北過關來到澳門,進了宿舍,開始上班。香港電影評論學會的龐奴在當年的年度回顧裡,說這一段「有把問題立體化的可觀性,至少揭示黃色事業的經營方式與社會實況,寫實度高」。
這一句「寫實度高」,是全片最貴的讚美,也是最貴的代價。因為那些寫實,是偷來的。
三、所多瑪,與寫詞的那個人
黃秋生演的那個角色,叫甘修士。
片方給他的設定是這麼寫的:愛世人,但特喜歡去嫖,一個經常被掃黃司警鎖返差館的神職人員。
愛世人,但特喜歡去嫖,一個經常被掃黃司警鎖返差館的神職人員
—— 片方角色設定,宣傳文案(非電影對白)
我第一次讀到這行字的時候笑出來,第二次讀,笑不出來。一個每天被同一個城市的警察從同一類場所帶走的人,卻是這部片子裡唯一還在談靈魂的角色。他在片中用聖經裡的所多瑪來比喻澳門——那座因為找不到十個義人而被天火焚毀的罪城。龐奴說這比喻「雖悲情而不近事實」,因為片中同時留了一筆側寫:真正的澳門人不會去碼頭賭場一帶。
那一筆側寫是全片我最珍惜的一句話。它說的是:這座城還有遊客看不見的那一面。所多瑪之所以被燒,是因為城中連十個義人都湊不齊;而澳門之所以不是所多瑪,是因為義人一直都在,只是他們不在賭場和碼頭那一帶,他們在別的地方買菜、接孩子、上班下班。
而這部片的主題曲,寫的居然是同一個典故。
主題曲也叫〈慾望之城〉,李蕙敏唱,羅堅作曲,詞是林夕寫的。那年林夕替這部片寫下的句子是:
這裡信奉著慾望,要風光的火葬
—— 主題曲〈慾望之城〉,林夕詞,李蕙敏唱(電影原聲,非對白)
天火將降,誰為過所多瑪感慨
—— 主題曲〈慾望之城〉,林夕詞(電影原聲,非對白)
天火將降。所多瑪。一個寫詞的人和一個編劇的人,在同一部片裡,各自走到同一座被焚毀的城門口,然後各自敲了敲門。
我反覆聽這首歌,越聽越覺得它不是配樂,它是這部片的第二份劇本。林夕寫的每一句都在講同一件事:這座城把慾望當成信仰,因為這裡信奉著慾望;這裡的愛要賭,因為每對愛侶也要靠勇氣賭博;這裡沒有人住得久,因為誰能長駐一間房。
每對愛侶也要靠勇氣賭博
—— 主題曲〈慾望之城〉,林夕詞(電影原聲,非對白)
而最狠的一句在歌的後段:
也許天邊海角全是骯髒的阿當該打靶,縱使天空海闊雲集這角落全是夏娃
—— 主題曲〈慾望之城〉,林夕詞(電影原聲,非對白)
阿當與夏娃,全城都是,沒有一個是乾淨的。這比所多瑪還絕——所多瑪至少還在找義人,林夕這一句連找都不找了。
四、偷來的寫實
現在要說那些鏡頭是怎麼來的。
吳君如在首映禮上講過這部片的拍攝。她說,片中大部份在澳門的夜總會取景,夜店裡的場面令她眼界大開;在夜總會工作的舞小姐全部穿上透視裝,跟一絲不掛幾乎沒有分別,但她們一點也不覺得尷尬,神態自若,反而君如不敢正視。
她接著說了一句很重要的話:片中不少是偷拍鏡頭。她描述那些舞小姐回到夜總會便立即到後台更衣,後台有專人替她們化妝和梳頭,好像時裝表演一樣,非常專業。
這段訪問有兩層意思,我分開來讀。
第一層是寫實。這部片之所以寫實,是因為它真的站在那個後台裡,看著那些人換衣服、化妝、排隊上場。那種寫實不是美術指導搭出來的,是現場抓來的。一部二〇〇一年的商業港產片,肯花預算和時間進澳門的夜場實拍,這件事本身就罕見。
第二層是代價。偷拍。
那些在鏡頭裡換衣服、化妝、神態自若的女子,她們知道自己在拍電影嗎?她們知道這部片會在香港上映、會被寫進年度電影回顧、會在二十多年後還有人逐格看嗎?吳君如說她們「一點也不覺得尷尬」——但她們不尷尬,是因為她們以為沒有人在看。
這才是這部片最深的一層諷刺:它用偷拍換來了寫實,用寫實換來了評論界的肯定,而那些被拍的人,一個字都沒有說過。她們供出了這部片最真實的部分,然後連名字都沒有留下。
這讓我想起龐奴那篇影評的結尾。他先肯定這部片是「一個小進步」——因為回歸後的澳門在港產片中第一次成為主體,是故事背景本身,而不再是港產片裡常見的那種過客殘留的異鄉。但他接著寫:
依然是香港在替澳門說話,也許,是時候有一部澳門人自己發聲的作品
—— 龐奴,香港電影評論學會《2001香港電影回顧》(影評,非電影對白)
香港在替澳門說話。這句話放在偷拍那一層一起看,會變得更重:不只台詞是香港人寫的,連畫面都是香港的攝影機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拿走的。澳門在二〇〇一年第一次當上了主角,可是主角沒有台詞,也沒有知情權。
五、義人在哪裡
那年之後,澳門變得很快。
二〇〇二年賭權開放,三張賭牌其後各自轉批,成為六家營運商;二〇〇四年金沙開幕,二〇〇七年威尼斯人開幕;澳門的賭場收益在那幾年裡超越了拉斯維加斯,成為全世界最大的賭城。新口岸填起來的那片地,後來立起了另一批樓;葡京還在,旁邊多了一朵金色的花。
福隆新街不一樣。那條街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是澳門的風月區,如今是遊客排隊買杏仁餅和吃水蟹粥的地方。我帶朋友走過那裡,很多人不知道這條街以前是做什麼的。它現在很乾淨,很熱鬧,很安全。
而關閘還是那個關閘。每天有人從拱北那邊走過來,拖著行李,拖著菜,拖著生活。電影裡那些經拱北來的女子,走的也是這一道關。
我也想起那年之後陸續發生的另一些夜晚。二〇〇二年六月,警方進入葡京酒店,一次帶走兩名男子與約七十名打扮性感的年輕女子。那一年距本片上映不過十三個月,地點正是這部片故事的中心。電影拍完了,新聞還在繼續。
我在澳門住了很多年,每次經過內港那一帶,總會想起龐奴寫的那句「真正的澳門人不會去碼頭賭場一帶」。這句話在二〇〇一年是真的,到了今天,我覺得還是真的。碼頭和賭場那一帶,是給別人準備的;澳門人自己的澳門,在街市,在茶餐廳,在舊城的斜坡上,在那些從來不會被拍進電影的地方。
《慾望之城》拍到了澳門的一部分,而且是很少被拍到的那一部分。它的寫實度至今仍然有效——因為你只要看一眼二〇〇一年四月一日新口岸那一夜的紀錄,就知道這部片沒有誇張。它只是把那些本來就存在的事情,擺到了鏡頭前面。
只是鏡頭是偷來的。
那座城裡到底有沒有義人?電影說沒有,甘修士說找不到十個,林夕說全是骯髒的阿當和夏娃。可是我住在這裡,我知道義人在。他們不在片裡,他們在片外。他們那天晚上可能就在新口岸的某一條街上走過,看見警車,繞開,回家睡覺,第二天照常上班。
他們從來沒有被拍進去。這大概就是這部片最後留下來的問題:一座城市要怎樣才算自己說了話?不是被拍,不是被寫,不是被唱——是有一天,拿攝影機的那個人,是澳門人自己。
散場之後:〈偷來的鏡頭〉
那些被偷拍的女子,後來去了哪裡,沒有人知道。電影沒有交代,現實也不會有人替她們寫續集。她們留在片中的,只有一雙換衣服的手、一個化妝的側臉、一排等待上場的背影——沒有名,沒有對白,連一句「我願意被拍」都沒有留下。吳君如說她們神態自若,那是因為她們以為鏡頭後面沒有人。
二十多年過去,拿攝影機的人換了一批又一批。今天的手機比當年的機器更小,人人都是導演,人人都在拍別人。可是「誰有權把誰放進畫面裡」這道題,澳門到現在還沒能完全自己作答。龐奴當年那句「是時候有一部澳門人自己發聲的作品」,至今仍懸在那裡,像一盞沒人去關的燈。
我每次路過新口岸,都會想起二〇〇一年四月一日那個凌晨。警車來過,攝影機來過,然後都走了。留下來的,是這座城自己——它不說話,不代表它沒有話要說。只是有些話,要等拿攝影機的那個人,終於是澳門人自己的那一天,才會被聽見。
鏡頭是偷來的,但城市不是。
